2016年2月19日 星期五
學校、機關未定期抽水肥 宜縣環保局要罰
宜蘭縣曾發生過公廁排放惡臭污水、水肥業者偷倒水肥等案例,縣府環保局認為水肥處理體系出狀況,今提出因應對策;環保局表示,縣內公私立學校、機關要帶頭做起,化糞池每年必須清理一次並申報,否則最重可罰6000元,也會輔導水肥業者改善經營環境,讓公私部門共同維護水資源環境。
最近2個月,礁溪龍潭湖與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外澳服務中心的化糞池,先後被人發現有外接管線,排放惡臭污水,加上19日有水肥業者偷倒水肥,這些案例引來環保局關注,認為水肥前、後端處理出狀況,今在縣務會議提出專案報告。
環保局長陳登欽說,建築物污水未接管到污水下水道前,靠化糞池沉澱、過濾後再排出,但大家未養成定時清理的習慣,等到化糞池阻塞或排放惡臭污水等問題才清,污水品質當然不好,要維護水資源環境,得落實源頭管理,而且「公部門要帶頭做」。
陳登欽指出,縣內各公私立學校、機關化糞池,每年必須清除一次以上,並向環保局申報水肥排出數量,但以去年為例,列管的203單位,只有60個單位申報,比例偏低;今年起會嚴格稽查,年底前未符規定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至6000元,近期會發文通知各單位,並附上合法水肥業者名單。
然而,水肥業者私下抱怨,很多民眾選在假日請求服務,但水肥投入站週六得事先預約、週日不開放,讓他們十分不便,業界沒統一抽水肥收費標準,更有「劣幣驅逐良幣」等情況。
陳登欽表示,會和工務處協調投入站營運時間,並輔導水肥業者成立工會,訂出合理收費標準,避免同業間因削價競爭,為節省成本產生偷倒水肥等問題,也希望能發揮「協力管理」綜效,業者抽完水肥核發聯單給服務單位,環保局事後可進行反向追蹤工作。
此外,陳登欽談到,機關學校的化糞池為第一階段列管對象,待完成污水下水道接管後就會解除列管,第二階段列管對象,則鎖定未納接污水下水道的營業單位,例如餐廳、民宿、洗衣業等業者,第三階段則是具一定規模的社區住宅,分階段提升水肥妥善處理情形。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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